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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抽检检测服务(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赢博体育

时间:2023-08-20 03:55:54 浏览量: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抽检检测服务(三次)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化妆品抽检检测服务(三次)比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程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4.项目需求:为了加强和完善南京市玄武区儿童类、美白袪斑类、染发类、防晒类化妆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保证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选定2家第三方机构承担以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本采购项目的最小采购单位为分包,按每个分包进行响应、评审。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分包。

  5.1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20万元。分设2个分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各分包检测化妆产品名称及履约期限、预算及单批次最高限价详见《服务清单一览表》。赢博体育

  5.2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分包按单批次检测报价设定最高限价,参与供应商每个分包须按每个批次检测费用单价予以报价,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该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人不同分包的投标报价应一致。本项目以投标人各个分包报出的最终有效单价计算该分包价格分。

  5.3检测批次数为采购人根据工作计划初步测算的结果,实际履约时的批次数由采购人根据工作任务可动态微调。具体结算时各分包按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的抽检检测批次数和成交单价予以据实结算。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评审顺序:评审时按照分包一、分包二的先后顺序依次评审,供应商响应多个分包的,一旦响应供应商确定为分包一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成交人,仍可参加后续响应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响应供应商在分包二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成交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递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通[2021]5号),对本条第1点中第1.2-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即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时可无需提供,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条第2点要求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须包含本次服务项目列出的所有检验检测产品类别。(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磋商文件提供及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4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价格:100元/份,售后不退。(包含所有分包,如网上汇款,请注明本次项目编号和“标书费”字样)

  (三)磋商文件提供方式:供应商须按代理机构要求的方式和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办理手续并提供采购文件1份。电子版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所留存的电子邮箱。

  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若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纸质版采购文件与电子版采购文件一致,非必须领取)。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开标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9评标室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所有事项均以该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未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纸质文件一式4 份( 1 份正本、 3 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另请提供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的电子版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2)因2个分包的需求与评分标准均相同,评审时按分包评审,兼投2个分包的供应商无需每个分包做一套,只需将2个分包的响应文件做成一套,但必须清晰标明该响应文件适用的所有响应分包号。对磋商文件有不同要求的分包或投标人有不同响应内容的分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目录和正文内容中清晰明确标注所投分包号的不同内容以示区别,供应商需承担标注不清晰不明确或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 ? ? ? ? ? ? ? ? ? ? ? ?